公积金贷款说明
一、贷款要求:1.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;2.共同申请贷款的,共同申请人须为申请人的配偶、父母或成年子女。用作抵押的住房的共有权人只能为借款人配偶、父母或成年子女;3.申请人一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,两人及两人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;4.首套贷款最高金额为房屋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低者的70%,购买二手房的房龄在10年以上或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,不得高于评估价与成交价中较小值的60%;
二、贷款流程:1.签订买卖协议;2.房屋评估;3.贷款申请;4.银行初审;5.交税过户;6.取得三证;7.抵押登记;8.银行放贷;
三、卖方所需材料:1. 产权人、共有人身份证;2.贷款银行储蓄卡;3.房屋三证;
四、买方所需材料:1.产权人、共有人身份证;2.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证明;3.户口本;4.评估报告;5.房屋买卖合同
刘凯辉
2018-03-06 10:05:51
1、前期调查预审。包括信用调查、公积金汇缴情况的调查、购房情况的调查。借款人及配偶带齐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签订《信用调查授权书》,并提交贷款相关资料复印件进行预审。前期预审通过后,接到住房公积金电话后借款人及配偶、抵押人或担保人带齐贷款所需要求资料的原件办理贷款审批。
2、贷款审批。包括确定贷款金额、年限,签订借款合同,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。
3、贷款发放。接到工作人员电话后,借款申请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扣款银行存折或卡(必须为一类卡)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发放手续。
4、贷款还款方式。有等额本息及等额本金两种方式,执行每月20日固定日扣款,贷款正常还款6个月(含)以上可以提前全部结清,或提前部分还款,无任何违约金或其他相关费用。